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

发布时间:2018/6/4 9:44:56  

 

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

(一)动议

1.工作启动。提出启动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

2.制定方案。校(院)委会议研究审定,形成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3.呈报审批。报省委组织部审批,报省编办备案。

(二)民主推荐

1.公布方案。

2.资格审查。

3.个别谈话推荐。

4.会议推荐。

5.确定考察对象。

(三)考察

1.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

2.考察公示。

3.民主测评、征求意见,个别谈话。

4.审查档案。

5.填报、核查个人报告事项。组织考察对象填报《拟提拔考察对象基本信息表》《查询对象基本信息表》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报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审核。

6.听取纪检部门意见。将考察对象名单书面报省纪委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组,听取其对考察对象的廉政意见。

7.形成考察材料。

8.讨论决定前酝酿,形成初步拟任方案。

(四)讨论决定

1.召开校(院)委会议。校(院)委会议参会成员必须达到三分之二以上。

2.介绍情况。

3.校(院)委讨论酝酿。

4.表决、形成决定。表决以应到会的校(院)委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校(院)委会议邀请省纪委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组参加。

(五)任职

1.任职前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2.拟制任职通知。

3.任职谈话。

4.报省委组织部备案。

5.宣布任职通知。

(六)办理任职手续

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更新实名制数据库信息,向省公安厅出入国(镜)管理处报备,办理公车改革补贴、住房补贴、工资异动手续;干部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工资异动表归入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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