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务简介

发布时间:2016/5/10 15:46:35  

处室主要职能

负责制订校院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负责校院内设机构、职能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工作;负责教职工调配、任免、聘用、考核、奖惩、培训等工作;负责处以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负责师资队伍建设;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考试、评聘的组织工作;负责全省党校系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组织工作;负责校院绩效评估相关工作;负责校院教职工工资、保险、福利、奖金、津贴等工作;负责出国(境)人员的审查、办理及出国(境)证件管理工作;负责校院处以上领导干部的报备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和人事人才统计、人员信息数据库的管理及事业单位法人年审工作;负责工人技术等级考试、考核的组织工作;负责计划内临聘人员的招聘和管理工作;负责援藏援疆、扶贫工作的协调管理。

领导职数:1正2副   编制数:12

下设信息监督科、干部科、劳资科、师资科4个科室。

 

联系方式人事处办公地址:长沙市岳麓区白云路386号综合楼503室                           邮编:410006
电话:0731-82780234           传真:0731-82780234        E-mail:rsc@hnswdx.gov.cn

 

各科室职能

信息监督科:负责校(院)事业单位法人年审;负责校(院)人事档案接收转递、管理使用和审核审查;负责干部监督工作;负责校(院)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负责校(院)教职工因私出国(境)事项申报以及校(院)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收缴管理;负责校(院)驻村帮扶和联点督查业务指导、联络协调和有关文件起草;负责制作提供校(院)在职人员花名册、构建人事信息库和有关信息统计;负责出具校(院)教职工及其家属入伍入党政审材料和在职证明;负责校(院)有关重大会议和活动座位票的发放、登记和统计;负责起草处室年度工作计划方案总结和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处室研究重大事项会议记录;负责处室办公经费使用管理;负责处室公章、资产管理、考勤和接待工作;负责处室来信来访、报刊征订和机要文书档案登记传阅收发;承办领导交代的其他事项。   

 

干部科: 负责与干部工作相关的规章制度、公文等起草工作;负责湖南省机构编制综合管理系统、特定身份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公务员统计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内设机构职能设置、人员编制工作;负责干部职工的调配、交流、遴选、任免、退休、挂职、援藏援疆和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工作;负责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登记、新进人员公车补贴核算工作;负责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和平时考勤考核工作;负责与上级业务部门相关业务工作的沟通协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劳资科:负责全校(院)职工正常晋级、晋档、职务或职称晋升、新进、退休、调离、死亡人员等财政工资和津补贴的异动、审核和计发工作;负责基本工资、津补贴和绩效工资调标的计算和补发工作;负责全校(院)职工的课时费和管理服务津贴、年底奖金、校内工资部分住房公积金分配方案的拟定和造表计发工作;负责办理到龄退休人员的退休手续;负责计算和调整死亡抚恤金、老工伤人员伤残保健金、遗属困难生活补助标准;负责住院职工慰问、春节困难补助、军属慰问、中餐补助、劳动保护、探亲路费报销等各项福利工作;负责教职工、编制外临聘人员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的参保、异动(含职务或职称晋升、新进、退休、调离、辞职、死亡人员等)工作;负责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残疾人就业、《省委党校医务室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证》等各项年审工作;负责养老保险(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保险(含参加工伤保险、未参加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政策咨询解释和执行落实工作;负责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等养老保险改革相关工作;负责医疗保险异地安置申报和异地就诊费用报账、特殊门诊申报和异地特殊门诊费用报账、个人自付部分费用报账、工伤认定和工伤费用计算、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和异地生育费用报销、申报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退休人员的医疗补助等医疗工伤生育政策落实工作;负责社会保险信息采集,医保卡、医疗保健证的领取和发放等工作;负责教职工请假、休假、销假管理和考勤统计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外临聘人员的新进、合同、社保、考勤、工资、退休等各项管理工作;负责接待来信来访及政策咨询工作;做好相关数据统计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师资科:负责校(院)人才队伍建设、职称评聘等相关制度的起草、修改和完善工作。负责省党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组织校(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工作,修订完善职称评审办法,规范管理职称评委库;组织召开全省党校教师系列职称工作会议,接收、整理、审核全省党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参评材料;组织职称评审工作。负责事业编制岗位设置管理与聘任工作。准确把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最新政策,合理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职数;按照现有岗位职数情况和岗位聘任可持续要求,组织岗位竞聘工作;发布聘文,颁发聘书;及时将岗位异动情况上报省人社厅备案。负责事业编制人才引进工作。根据校(院)发展需要,调研校(院)各部门人才需求情况,制定事业编制人才引进计划,报校院委审定;制定人才引进方案报省人社厅、省编办审批,公开发布;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笔试、试讲、面试、实际操作测试、考察、体检等工作,及时公开、上报各阶段进展情况;结果上报省人社厅审批,办理引进手续。负责高层次人才推荐评选工作。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修订完善高层次人才评价办法,组织校内外各类人才推荐评选工作。负责校(院)特殊津贴申报审核工作。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修订完善校(院)特殊津贴管理办法;组织教职工申报校(院)特殊津贴。负责明星教师、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制定评选方案和条件,根据方案要求组织评选。负责教职工校内外培训、出国(境)培训管理工作。熟练掌握国家、省内培训政策,严格执行《继续教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根据校(院)人才发展特点和教职工培训需求,组织教职工参加校内外培训;协助因公出国境培训教职工办理出国手续;管理教职工在职学历教育。负责校(院)课时津贴核算工作。修订完善课时津贴发放标准,核实课时情况和津贴发放情况。负责校(院)教师节活动组织工作,组织校(院)教师节表彰大会和教师节座谈会等活动。负责工人等级考试等组织工作。组织考试报名、培训,办理手续和兑现待遇等工作。热情接待全校(院)教职工的来信来访及政策咨询,认真答复职工提出的疑问,妥善解决历史遗留疑难问题。做好相关数据统计和相关资料存档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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