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各处室责任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3/27 10:33:08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纪检组
关于印发《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工作主要任务各处室责任分工》的通知
 
校(院)各直属单位: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纪委第六次、省纪委第八次全会精神,以及“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校(院)纪检组、纪检监察室在将全校(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到校(院)委成员的基础上,又结合校(院)实际,起草了《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各处室责任分工》,目的是要协助校(院)委在我校(院)逐步建立健全校(院)委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校(院)委成员分工负责,各处(室)齐抓共管,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全校(院)教职工参与支持、监督实施的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到实处。
 
      现将已经2006年3月2校(院)委会议审议通过的《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各处室责任分工》印发,请大家遵照执行。希望全校(院)上下齐抓共管,切实加强我校(院)党风廉政建设。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纪检组
2006年3月6日
  

  

      附:

      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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