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欲明人者先自明,欲正人者先正己。”领导干部能否严以律己,关乎人心向背,也影响着政治生态与发展大局。“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习近平总书记的话发人深省,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的关键时期,广大党员干部以此为准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期“特别关注”栏目,特摘登湖南省委党校部分党员干部“三严三实”之严以律己专题学习的心得体会,以飨读者。
刘 丹 副校长、教授
实现“严以律己”须牢把三关键
严以律己,看起来简单的四个字,却有着特殊的意义和深刻的内涵。它不仅是一个共产党员重要的政治品格,也是领导干部修身、为政和成事的核心和关键。要做到严以律己,必须解决好以下三个问题:
认识好“己”这个主体。中央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方案中强调,要坚持从严要求,强化问题导向,真正把自己摆进去,着力解决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滥用权力、不敢担当,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问题。任何时候都不能做手电筒式的干部,只照别人不照自己。我们要自觉把“严以律己”这条要求和自己的思想工作实际挂起钩来,着力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提高。认识好自己,就是要牢记好自己的身份和角色:一要认识到自己是个党员,必须用共产党员的标准来要求和衡量自己,给群众做好示范和榜样;二要认识到自己是一个领导干部,必须用领导干部的标准来要求和衡量自己,给职工做好示范和榜样;三要认识到自己是党校的一名老师,必须用干教工作者的标准来要求和衡量自己,给学员做好示范和榜样。我们只有时刻牢记这三个身份和角色,才能找到人生定位和价值追求,才能查找出自己思想、工作和作风中的不足和差距,也才可能真正有的放矢发现和解决问题。只有每个人自己的问题解决好了,这个社会的问题才可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从这个意义上讲,认识好“己”这个主体是我们做好“严以律己”的前提条件。
掌握好“严”这个标准。一要守好“法律的底线”。党员干部具有党员和公民的双重身份,作为普通公民,党员干部必须履行法定职责,遵守法定义务,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公共权力得到正确的行使,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得到实现,法律也获得其应有的权威和尊重。更重要的是,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力量,在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各个环节中发挥着重要和关键作用,因此,党员干部要带头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更加严格地依法办事,在尊法、学法、用法、守法上作出表率。二要守好“党纪的红线”。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靠严明纪律。我们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只有以更严的党规党纪来要求自己,约束自身,才能确保始终走在时代前列,肩负起历史使命。正因为如此,四中全会指出“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纪党规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这就对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每个党员从他向党旗宣誓成为党组织的一员起,就必须接受党章和党的各项纪律的要求,特别是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做到自觉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遵循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管好自己、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做政治上的“规矩人”和“明白人”。三要守住“道德的”黄线。作为党员干部,必须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特别是要强化规则意识,恪守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带头并引领人们自觉遵守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四要守住“清廉的基线”。为政清廉是党的性质的根本体现,也是党员干部必须守好的基本底线。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习总书记要求领导干部心中有戒,如何才能做到心中有戒?这就必须牢固树立正确的公私观、是非观和义利观,牢固树立忠诚、责任、担当意识,自觉增强廉洁自律的从政意识,筑牢“不想腐”“不愿腐”的思想防线,永葆共产党员清正廉洁的本色和本性。
解决好“律”这个关键。一是搞好“自律”。首先要保持一颗敬畏之心,古人云“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讲的就是人要有敬畏之心,要敬畏自然、敬畏规则、敬畏人民、敬畏法律,只有这样,才能心有畏惧、手有戒尺、行有规矩,才能做人有原则、做事有底线,才能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其次要具有自省的精神和能力,能够经常地、自觉地自我检讨、自我反省。即便在远离组织和无人监督的情况下,也能一如既往地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用好干部的标准鞭策自己,不放过工作中和生活中任何小事小节,慎独慎微,坚守共产党员的底线。二是接受“他律”。人是复杂的情感动物,又生活在复杂的社会当中,在某些时候某些条件之下,受到外界的诱惑或者战胜不了自己私念的时候也会存在,这时就必须依靠他律即外界的监督、制约和约束,这也是法律、纪律等行为规范和各种监督机构的方式存在的必要性所在。一个党员干部只有在加强自身修养和严格的“自律”的同时,乐于和敢于接受组织、群众和社会的监督,才能确保自己在自律失效的情况下得到他律的制约,避免行为的失范。三是敢于“律他”。人们常说律己容易律他难,主要是因为现在社会上流行好人哲学,党员干部缺乏批评他人的勇气和敢于担当的精神。作为党员干部,不但要能够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守纪律讲规矩,还要能够严于要求敢于监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而不能为了做好人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藏着捂着、视而不见,将小毛病拖成大问题,将小漏洞变成大窟窿。党员干部必须对监督检查抓早抓小、从严从实,对违纪行为不放纵、不容忍、不护短,发现苗头及时处理,出了问题坚决查处。只有这样,才能使党纪国法真正具有权威,成为带电管用的高压线。
伍晓华 副巡视员
践行“严以律己”当把握四维度
“严以律己”是“三严三实”的一个重要方面。践行“严以律己”,应当把握“学、省、修、行”四个字。
“学”,就是要学好党的理论。重点是学好《党章》,全面把握党章的各项内容和规定,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章上来。其次是要用心学好《习近平论治国理政》《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等重要著作,从中掌握做好工作的“指南针”和“金钥匙”,在思想上明白入党为什么、当官做什么,明白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错误的,明白什么是高尚的、什么是可耻的。这是我们修身的理论基础和思想基础。
“省”,就是要不断反省自己。认真反思和检讨自身存在的问题,加以整改。有这样一则典故:宋朝有个官员叫赵概,善于自省、勤于洗心,他在案头摆了一个瓶子和黑白两种豆子,起一善念,就往瓶子里投一颗白豆;起一恶念,就往瓶子里投一颗黑豆。开始黑豆很多,后来反复磨砺,白豆越来越多,黑豆越来越少,最后成为高德之士。我们也要有这种精神。一天下来,把自己的所思所想、所作所为在脑子里过过电影,想一想自己的念头是不是符合党的宗旨,想一想自己做的决策是不是符合科学发展,想一想自己做的事情是不是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修”,就是要不断修正错误。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就像老百姓常说的,人吃五谷杂粮,哪有不生病的。生了病不可怕,关键是要及时地治,不要讳疾忌医,把小毛病拖成大问题。毛主席曾讲:“扫帚不到,灰尘照例不会自己跑掉”。只有经常清洗自己思想的上灰尘,才能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对于反省出的错误,要坚决纠正,不能意识到了行动不到;对于别人提出的批评,要闻过则喜,从自身找原因,不能老是找客观理由;对于群众反映的意见,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地解决。有错就认,知错就改,这是圣人之举,也是共产党人应有的品格。党员领导干部要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着重改造主观世界,做到自重、自醒、自警、自励。
“行”,就是要有自律的行动。习总书记对领导干部严格自律多次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做到台上台下一个样,人前人后一个样,尤其是在私底下、无人时、细微处,更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始终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领导干部要把“守纪律,讲规矩”挺在前面。一要模范循规蹈矩。绷紧纪律这根“弦”,扎牢规矩这个“篱”,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止、行有所戒、省有所获。二要对党绝对忠诚。切实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无比敬畏组织,服从组织决定;弘扬认真精神,勇于务实创新。三要依法依纪用权。遵循“出师有门”“游必有方”,确保自己行使每项权力都能找到依据,坚决摒弃一切 “特权”。四要守住勤廉底线。坚决反对为官不为,拿着俸禄不办事,随心所欲乱作为。自觉用党章规范言行,筑牢信念、道德和法纪防线,拒腐蚀、永不沾。
林国标 科研处处长、教授
严以律己提升党员干部人格魅力
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要求,党员干部要以坚定的党性原则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统领,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实实在在谋事、踏踏实实创业、老老实实做人,从而提升党员领导干部人格魅力。
加强人格修养。一要勤奋刻苦努力学习。学习是加强修养的基本途径、必由之路。领导者首先应该是一个好的学习者,只有通过学习才能获得大量知识,提高自身适应环境和变化的能力,改变思维方式,不断实现更高形式和意义上的提升与跨越。二要在实践中锻炼磨砺。实践是大课堂、是训练营、是大熔炉,要主动投入、脚踏实地,出实招、办实事、讲实效,决不为哗众取宠做表面文章,为取得轰动效应搞短期行为,为单纯追求政绩弄虚作假。三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此乃领导干部人格修养的基本方法。坚持“四自”,就是要依靠自己的内动力,培养和锻炼自我调整、自我控制的能力,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做到“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筑牢思想防线。四要到群众中充实提高。领导干部人格修养的过程不能脱离群众。群众认可,是领导干部人格修养合格的唯一标准;群众拥护,是对领导干部人格修养的最高奖赏;群众满意,是领导干部人格修养达到的最高境界。五要正确对待批评监督。批评监督是促进领导干部努力工作、清正廉洁不可或缺的动力,是帮助领导干部正确认识自我、把握自我、调整自我的有力机制,也是领导干部健康成长的基本保证。
创新用人机制。选拔机制是否有利于领导干部注重人格修养,直接关系到能否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直接关系到建设什么样的领导干部队伍。在干部选拔中,要注重以下几个环节:一要坚决克服考察选拔对象时重才轻德的倾向,加强道德品质考察。二要全面客观真实科学地看干部,防止片面性和简单化。三要尊重民意,重视民声,注重群众公认度。四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建立完善干部推荐责任制、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责任制。
注重作风锤炼。领导干部的作风是自身修养的体现。工作中,要两袖清风,踏实做事;生活上,不搞特殊化。只要水平提高了,知识丰富了,作风过硬了,群众就会认可,工作就好开展。反之,水平低、知识浅、简单粗暴、吃喝玩乐,肯定不得人心,就会指挥决策失灵,就会成为孤家寡人。
人格是一种内在的气质。人格魅力是一种能力,需要由内而外的修炼,一言一行中见功夫,一点一滴中见完善,时时处处体现出工作水平,所作所为经得起时间检验。
王江明 离退休人员工作办公室主任
夯实品行基础 注重细事小节
对于党员干部来说,细事小节是个人品德的反映,也是作风建设的一面镜子。细事小节不谨慎,轻者败坏党员干部个人形象,重者动摇党在群众中的威信。为此,保持清醒头脑、夯实品行基础十分重要。
加强自身修养。生活上不拘细事小节,思想上必定放松警惕,从而逐渐放纵自己,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终将成“千古恨”。大多数腐败分子都是从不注意细事小节开始,在称兄道弟和推杯换盏中放松了思想警惕,在有求必应和小恩小惠面前丢掉了组织原则,在贪图享乐和轻歌曼舞中丧失了人格尊重,最终走向了违纪违法、腐化堕落的深渊。真可谓:“堤溃蚁穴,气泄针芒”“巴豆虽小坏肠胃,酒杯不深淹死人”。细事小节是一面镜子,能够反映人品和作风。细事小节中有党性,有原则,能够体现人格魅力。每个领导干部都应该慎独慎微,从细事小节上加强自身修养,从一点一滴中自我完善,懂得是非明于学习、境界升于自省、名节源于修养、腐败止于正气的道理,对自己时刻严格要求,洁身自好、克己慎行,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永葆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
强化自我约束。现实生活中,有些礼尚往来,看似情谊却十分危险,从高档烟酒、皮带、手表,到珠宝、字画、现金,想要交换的都是人民赋予你手中的权力。一些党员干部认为,只要工作不出问题,小节都是小事,吃一点、喝一点、拿一点,没什么;还有的心存侥幸,认为只要不犯大错误,出点小问题,组织上不会追究。诸如此类,其结果常常是小节不保,导致大节丧失,最终为群众所唾弃。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对公款吃喝、节日送礼、铺张浪费等歪风的重创和遏制,用“细节”撬动了官场,潜移默化地改变了官场的文化和政治生态。我们应当树立良好的生活作风,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既要在大是大非面前把握住自己,更要在日常细事小节上严格约束自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顶得住诱惑,用自己的模范行动立起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自觉接受监督。党员干部要心存敬畏,拿出一心为公的勇气、广泛纳谏的胸怀,主动接受党内监督、群众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用“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对待监督,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揭短亮丑,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尤其要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自愿把工作的评判权、监督权交给人民群众。要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本着实事求是、为民负责的态度改正缺点和错误,努力把工作做得更好,为党的事业不断增添正能量。
覃正爱 哲学教研部主任、教授
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关键是要守规矩
现在许多干部没有规矩意识,不懂基本的政治规矩,特别是在程序上要么“先斩后奏”,要么“边斩边奏、不斩不奏、斩而不奏、奏而不斩”。这是不讲规矩的严重表现,值得引起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纪委通报中除了通报违法的内容外,增加了很多违反纪律、违反规矩的内容,如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人事纪律、保密纪律、财经纪律等,其中“违反政治规矩”的字眼在通报中频繁出现,通过对“不守规矩”者的通报点名,进而告诫广大党员干部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关键是要恪守政治规矩。
党内的很多规矩是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经过实践检验,约定俗成、行之有效,反映了我们党对一些问题的深刻思考和科学总结,需要党员干部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一般来说,党的规矩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第一,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第二,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第三,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第四,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重要的党内规矩。其中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也是刚性的规矩。在党的纪律中,政治纪律事关全党的路线和立场;在党的规矩中,政治规矩是事业兴衰的关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所有党的纪律和规矩中,第一位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现实生活中“不守政治规矩”的现象还是大量存在,具体体现为不能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包括“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场摇摆”“对涉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等重大政治问题公开发表反对意见”,甚至“对中央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阳奉阴违”“口无遮拦,毫无顾忌”。央视名嘴毕福剑就是一个典型的教训。在党内团结方面,不守规矩的主要体现是“团团伙伙”、小山头、小圈子、宗派主义。山头主义和宗派主义本质上就是“党内有党”,不仅可能在上情下达、方针执行上打折扣、搞对抗,甚至可能形成“门客、门宦、门附”的人身依附关系,在政治上形成一种互相支持、互相提携的利益交换关系,破坏党的风气和统一。
讲政治规矩,是衡量党员干部党性强弱的重要标尺,也是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恪守政治规矩,一要维护中央权威。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搞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不说三道四。二要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不搞“以人划线”和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三要遵循组织程序。不越权办事,不滥用权力,不擅作主张、我行我素。四要服从组织决定。不跟组织讨价还价,不欺瞒、对抗组织,不搞非组织活动。五要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影响政策制定和人事安排、干预日常工作运行,不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戴 军 经济学教研部主任、教授
严以律己重在“关键少数”
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是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后,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确保领导干部这一“决定因素”作用的充分有效发挥的重要举措。与前期开展的全党范围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比较,“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主体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因此,在当前语境下,严以律己要求的主体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这种界定不是说可以放松对其他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要求,而是重点要抓住党员领导干部中的“关键少数”。
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会面临各种挑战与风险,但最大、最根本的挑战与风险来自党内。正如邓小平同志指出的,“中国要出问题,还是出在共产党内部。”如何直面挑战与风险,肩负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光荣而伟大的历史使命,是新时期对中国共产党人最大、最艰巨的考验。“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关键在党,关键在人。”习近平同志的论述具有重大的现实与指导意义。
抓住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突出抓紧、抓实、抓好“关键少数”的严以律己,就抓住了“关键在党、关键在人”的根本。这些“关键少数”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承担执政兴国历史使命的中坚力量。抓住了“关键少数”,就夯实了“支点”;发挥“关键少数”的作用,就能产生杠杆效应。
严以律己重在“关键少数”。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按照习近平同志关于“三严三实”的要求,时刻绷紧严以律己这根弦,坚持严字当头、实处着力,切实为广大党员干部做出榜样、树起标杆。一要坚守政治红线,始终做理论上的“清醒人”、政治上的“明白人”、群众的“贴心人”;二要扛起事业主线,敢于担当负责,善于创新作为,夙夜在公、勤勉工作,努力创造一流业绩;三要把牢思维底线,干净干事不任性,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四要拓宽视野边线,讲纪律、守规矩、重团结,以事业为重,以大局为重,不断推动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