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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打造法治湖南建设升级版

——湖南省“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专题研讨班学员发言摘刊

作者: 时间2015-05-29 浏览次数:698

 

    编者按:2月26至28日,湖南省市厅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专题研讨班在省委党校举办,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守盛作开班动员和专题辅导报告,省委副书记、省长杜家毫主持开班式,省委副书记、省委党校校长孙金龙作总结讲话。结业式上,八位学员代表汇报了学习收获,畅谈了他们对加快法治湖南建设的思考与体会。本期“专题策划”栏目,特刊发其发言精要,以飨读者。
 

 

叶红专  湘西自治州委书记
全面推进依法治州
        需重点解决四个问题

 

        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州,在建设全面小康中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我们将在解决四个重点问题上下功夫:
        一要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思想先导,引导全州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法治观念,不断强化法治思维,进一步完善落实领导干部依法治理的绩效考核,做到带头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敢于担当,大胆作为,面对践踏法治的行为果断处置、坚决斗争,抓好依法治理各项工作落实,不断提高依靠法治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作为党委主要负责人,我将坚持“打铁先要自身硬”,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信仰,严格依法决策,按程序办事,切实在法治建设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要抓好广大群众这个绝大多数。当前,部分群众自觉守法意识不够,存在信权不信法、信钱不信法、信闹不信法、信访不信法等现象,影响法治湘西建设进程。我们将把教育引导好广大群众这个绝大多数作为重要的基础工程来抓,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全州各族群众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崇尚者和自觉遵守者,为深入推进法治湘西建设打牢根基。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基层治理法治化工作,大力推进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全民自觉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切实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
        三要建好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把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治骨干队伍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切实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始终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在心中、正义在心中。重视抓好基层法治队伍建设,完善基层治理组织体系,加快推进乡镇(街道)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和社区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注重发挥乡镇司法所、派出所、法庭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四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强化党委依法执政,充分发挥党委对依法治理的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作用,把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落到实处。在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令的前提下,用好民族区域自治优势,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重点围绕精准扶贫、生态建设、城镇建设管理等方面,研究制定务实管用的条例。大力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真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努力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胡衡华  长沙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用法治的思维和方式
        来深化改革推动发展

 
        一是树立规则思维。法律本质是一个规则,具有确定性、可预期、可执行等特点,既定的规则告诉人们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以及如何为。工作中,必须“先定规矩再抓牌”。如城市的规划调整和土地出让问题,在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受利益的驱使,容易导致权利寻租、渎职腐败,若成立由相关领域专家、职能部门和监管部门组成的规划委员会、土地管理委员会,按规则决策,按规矩办事,把所有事情拿到“台面上”来商议,就能有效规范规划国土管理。
        二是树立程序思维。程序正义是实体正义的重要保障。但工作中往往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一些行政行为实体上合法,却因为程序上不到位,存在法律瑕疵,从而引发行政诉讼。为此,必须进一步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依法办事、民主议事,越是工作重要、越是事情紧急、越是矛盾突出,越要自觉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特别是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吸纳群众参与决策,将政府决策置于群众监督之下。
        三是树立平等思维。平等是法律最基本的价值取向。平等思维要求任何人都必须摒弃特权思想,自觉将自已置于法律的监督和制约之下。作为领导干部,不论地位多高、权力多大,都必须自觉地、无条件地遵规守法,在用权上做到对上对下一个样、对内对外一个样,一把尺子量到底。同时要深刻认识到,权力的行使和责任的承担紧密相连,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法律授予的,要明确手中权力的边界,明晰法规制度的约束,明白权力背后的责任,只有这样才能用好权、履好职,才能不越位、不错位。
        四是树立制约思维。法律制定的重要目的是制约权力,制约思维要求逐条梳理权力事项,制定科学的制度机制,使权力具有鲜明的边界,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我们要以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加快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使政府职责更加清晰科学,权力运行更加依法规范,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目录之外无审批”。
        五是树立保护思维。法律的最终目的是保护正当权益。任何行政行为都必须尊重合法权利、保护正当权益,特别要防止公权力对私权利的侵犯,没有正当理由和法定程序,决不能牺牲私权利以满足公权力的要求。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冲突,有时在手续还不完善、程序还未到位的情况下,就开始启动征地拆迁工作,对拆迁户的合法权益缺乏应有的尊重和保护,有的甚至引发暴力对抗事件,产生恶劣的影响,这种现象值得我们认真反思和改进。
 
 
黎作凤  湘阴县委书记 
强化县委在依法治县
        中的“主心骨”作用

 
        一要善于以法治理念加强党的领导。通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谋划实施好发展蓝图。去年,我县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了“对接长株潭、借力环湖区,进军省十强、争当排头兵”的发展思路和奋斗目标,提出了强力实施“三十工程”,建设“岳阳靓丽南大门、省会长沙卫星城、城乡统筹样板区、全面小康示范县”的发展举措和发展定位,起到了集中民智、凝聚民心、激活民力的作用。“十三五”规划将延续这一发展思路,并通过人大会议将县委的主张转变为全县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行动指南,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把蓝图变成美好现实。
        二要善于以法治思维推动改革发展。一是完善法规促发展。紧密结合实际,加快建立健全一批符合市场规律、经济规则和法律准则的制度规范,切实减少工作的盲目性、随意性、主观性。二是依法行政添活力。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与中介组织的关系,着力简政放权、转变职能、提高效能,努力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法定职责不乱为”,最大限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三是依靠法治解难题。树立“依法发展就是科学发展”的理念,强化法律意识,努力做到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作决策、办事情,坚决不踩法律的红线,不打政策的擦边球。
        三要善于以法治方式创新社会治理。一是强化宣传教育,推动全民守法。不断强化公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加强道德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凝聚遵纪守法正能量。二是强化监督管理,促进公正司法。进一步健全司法权力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制度安排,完善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等制度,规范司法行为,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三是强化支持保障,严格规范执法。加快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全力支持司法机关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确保不干预、不干扰司法活动,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
        四要善于以法治要求推进从严治党。一是在严格要求中增强干部法治素养。继续实行县委中心学习组讲纪学法制度,并向全县各级党组织拓展延伸,教育党员干部强化法治思维,提高法治能力。二是在严明纪律中整肃规范干部作风。坚决贯彻四中全会和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执行省委实施方案和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县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文件规定,从严整治“为官不为”,激发激励“为官有为”。三是在严厉考核中约束干部守法用法。积极完善考核机制,坚持真考、实考、严考,努力使党员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自觉和常态。
 
 
周新辉  祁阳县委副书记、县长  
强化职责
         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要带头学法守法。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本领恐慌”的紧迫感和危机感,在学法知法懂法上下一番真功夫,从根本上提升个人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做到“心中高悬法律明镜,手中紧握法律戒尺”。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模范遵法守法。坚持权由法定、权依法使,严格依法办事,任何时候都不逾越法律红线,不触碰法律底线,决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绝不干预司法活动,以实际行动带领和推动全民守法。
        二要树立法治思维。想问题、作判断、出主意,都要与法比照、依法而行,确保决策的目的依法、权限依法、内容依法、结果依法,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氛围和环境。学会用法治思维来审视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用法治方式来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
        三要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强化“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法治理念,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全面推进权力清单、负面清单、监管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向全社会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范围、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主动接受监督。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推进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适度分解与制衡。切实加强党内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媒体监督、人民群众监督,致力构建规范有序、公开透明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
 
 
谢建辉  湖南省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 
坚持法治引领 
     开创新常态下发展改革新局面

 
        强化简政放权,划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基础。一是放权:向社会放权,部分公共服务职能,能够交给社会组织的交给社会组织;向市场放权,要素价格、品牌等各类认证都交给市场裁判;向企业放权,由企业自主决策、自主经营,放宽投资方面的管制。二是分权,通过合理的制度设计,防止权力过分集中。特别是对于各级政府在经济领域的决策,一定要强化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从根本上改变决策的随意性和主观性,保持政府决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部门之间和部门的内部机构之间也要建立权力的平衡和制约机制。三是限权。对法定职责,要进一步细化,最大的限制行政主体的经济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大力推行清单管理,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把权力亮出来,把行政审批的程序、结果亮出来,并建立清单执行情况的反馈机制,接受社会监督,推动工作落实。
        强化经济立法,从源头上定好秩序规范,为经济发展提供严格的法律遵循。一是推进规划的法治化。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是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总纲领。但由于规划缺乏足够的法律效力,导致各地违规发展现象比较普遍。加上各类专项规划编制过多、过广、过泛,内容时有冲突,效力减弱,迫切需要出台相关规划管理条例,明确编制程序、强化监测考核,提升规划法治化水平。二是推进政府投资的法治化。政府投资是社会投资的指挥棒,也是引导经济发展的风向标。但目前政府投资较为分散,不仅降低了投资使用效益,也对优化经济结构产生了不利影响。迫切需要强化政府投资立法,真正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效应。三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治化。构建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是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的核心内容。近年来,我省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上倾注了大量精力,但仍面临信息不能共享、失信惩戒不能到位等突出问题,迫切需要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法制化轨道。
        强化严格执法,坚决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为经济发展提供强大的法律保障。一是通过严格执法来优化经济环境。严格执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条禁令”,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类破坏发展环境的违纪违法行为,特别是要针对重大项目建设等领域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专项执法,坚持用法治手段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二是通过严格执法来化解产能过剩。重点加强对产能过剩行业项目清理检查,对于涉及到的“高污染、高能耗”企业要通过严格执法,彻底清理淘汰。三是通过严格执法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全面建立各级政府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公共资源交易纳入法制化轨道,确保所有公共资源在公开平台上公平交易。
 
 
田福德  湖南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政法干部在全面依法治省
          中要敢于担当真抓实干

 
        正确认识和处理好民主与专政的关系,维护国家安全。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国家性质,我们既要讲民主,也要讲专政,关键是要把民主与专政纳入法治轨道。当前,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面临的挑战仍然十分严峻,面对敌对势力变本加厉的渗透破坏颠覆活动,面对穷凶极恶的暴力恐怖活动,我们要毫不迟疑、毫不动摇地拿起人民民主专政的武器,进行坚决的斗争,绝不让危害国家安全的人形成组织,绝不让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形成气候。
        正确认识和处理好维稳与维权的关系,预防化解矛盾。从人民内部和社会一般意义上说,维权是维稳的基础,维稳的实质是维权。从这些年维稳历程看,我们既有经验又有教训,最终,无论是矛盾纠纷的化解,还是权利诉求的张扬,都要在法律规范的范围内解决。我们要善于在法律事实上分清是非,用权利义务思维分清对错,坚持依法处理,不能信奉“搞定就是稳定,摆平就是水平,无事就是本事,妥协就是和谐”,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局面,切实改变一些地方“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状况。
        正确认识和处理好程序与实体的关系,促进公平正义。程序正义是实体正义的前提,实体正义是程序正义的目标。要严格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防止重实体轻程序,或者走了程序错了实体等问题的发生,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裁判处理公正,让人民群众感到有科学严格的制度保障公平正义。
        正确认识和处理好法治与改革的关系,保障推进改革。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围绕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深刻领会“改革和法治是两个轮子”的丰富内涵,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充分发挥法治对我省全面深化改革的引领、推动、规范、保障作用。依法保护改革者,依法调处改革中出现的矛盾纠纷,依法处理改革中出现的违法犯罪,大力整治影响改革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努力通过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来凝聚改革共识、增强发展动力。
        正确认识和处理好讲政治与懂法律的关系,强化队伍建设。一是严把政治关,政治上不可靠的人不能进政法队伍,绝不能让西方敌对势力及其代理人渗透进来;二是把好法律素养关。政法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努力成为法律理论和法律实务的行家;三是建立和完善科学的评价、考核机制,不能让不知法、不懂法的人混迹在政法队伍中。要做到既讲政治又懂业务,真正造就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过硬政法队伍。
 
 
李  民  湖南师范大学党委书记 
高校在推进依法治省进程
        中的历史使命和责任担当

 
        大力加强法学理论研究,努力成为法治理念的引领者。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高校应当充分发挥人才和学科优势,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并以之引领社会法治理念。具体说来,一是要大力加强法学学科建设,努力构筑法学学术研究高地;二是要充分发挥理念引领功能,大力支持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创新;三是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职能,旗帜鲜明地宣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努力成为依法治省的推动者。高校不仅要成为法治理念的引领者,还应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主动提供更多服务,争做依法治省的有力推动者。一是认真落实“立德树人”工程,培养和造就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人才;二是整合法学、哲学、历史学、经济学、新闻学等学科优势资源,不断加强智库建设,主动服务政府决策咨询;三是引导和支持广大师生积极投身社会法律服务,在普法宣传教育、法律事务代理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
        全面落实依法治校,努力成为法治湖南建设的先行者。依法治校是依法治国理论在学校事业发展中的具体实践。作为高级知识分子的共同体,高校具有社会关注高、示范引领强、影响范围广等特点,高校率先实施法治,能够起到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一是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牢牢把握高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二是要全面深化综合改革,进一步增强内生动力,激发创新活力,促进学校快速稳健发展;三是要切实加强从严治党,为高校依法治校营造风清气正的思想氛围和良好环境。
        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努力成为遵纪守法的示范者。高校一直有“象牙塔”和“社会净土”的美誉,高校领导干部必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成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一是要强化法治意识,始终保持对法治的尊崇之念、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始终坚持权由法定、权依法使,始终牢记用权守法、用权为民;二是要加强法治学习,不断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讲求学习的全面性和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主动性和持久性;三是要坚守法治底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责任人职责,积极营造依法想问题、作决策和办事情的良好氛围;四是要实施法治考评,建立健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把违纪违规、学术腐败、侵害师生利益及“慵懒散”、不作为等列入负面清单,实行“零容忍”,真正使高校的依法管理落小、落细、落实。
 
 
龚曙光  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党委书记、董事长
让法治精神成为
        推动企业发展的源动力

 
        理顺好利与法的关系,依法推动产业发展。近十年来,我们努力深化改革,积极拓展市场,企业利润得以持续快速增长。但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如何将产业发展与依法治国结合起来,将利润增长与依法治企结合起来,依旧任重道远。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国企的“国有”法律属性,并贯穿于企业管理细则和文化建设中;进一步强化企业作为社会公民的法律责任,在任何经营活动中尊法守法,在合法经营、诚信经营上成为社会标杆;进一步强化企业经营中的法律维权意识,以法律的武器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企业权益。
        理顺好权与法的关系,依法管理“关键少数”。企业的管理团队,尤其是核心管理团队,拥有着企业人、财、物的支配权,是一个特殊的阶层。我们一直致力于把“权力关进笼子”,但也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如在作决策时,先期调研不充分,专家论证不专业的情况常有,致使主要领导“靠胆量判断,靠权力拍板,靠运气免责”;又如激励员工时,缺少多元科学的激励体系,大多依赖奖金与福利,长此以往,找擦边球打;再如个别领导公私不分,公车私用,公款私请,公费私游……为此,我们将进一步把“关键少数”的权力约束,特别是董事长、总经理的权力约束,作为企业法治建设的首要任务抓,一处一处找堵洞,一处一处堵漏洞,形成权力禁入清单;进一步发挥职代会作用,在消费公开的基础上企业重大事项交由职代会决策,用普通多数监督关键少数,由普通多数替代关键少数;进一步强化核心团队的法治学习和考试,用集中学习启蒙,用强制学习启动,以个别央企领导的违规违法行为为警示,督促在尊法学法守用法上先行一步,以法治自觉自警约束“关键少数”。
        理顺好情与法的关系,依法履行媒体职责。在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征程中,媒介理应成为主要宣传阵地。但在具体案例和报道中,往往在情与法的关系上纠缠,有时甚至张情抑法,致使个别报道在社会上形成不良影响;媒体人员不学法不懂法的现象较为严重,甚至个别记者以所谓无冕之王的身份渎法违法。我们将认真组织媒体从业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学习,通过专家讲座、统一考试、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强化法治意识,提升用法能力;加强重大选题规划,多出法治方面精品力作,尤其适应湖南不同身份人群需要的法治读物;重审媒体报道计划,重点策划依法治省的重大报道,深入市、县,多媒体联动,形成声势;严格规范媒体人员的从业行为,依法采访,依法监督,坚决杜绝媒体人员利用特殊身份进行非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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