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届研究生毕业论文检测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培养研究生的学术诚信,有效实施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监控,严明学术纪律,杜绝学术不端行为,根据相关规定,我们将对2017届研究生毕业论文进行检测,请各培养单位予以配合。其规定如下:
1. 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的检测的规定
根据2017年上半年硕士学位论文写作和学位工作时间安排表规定,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全部进行检测,请各培养单位与指导老师督促学生于4月18之前将毕业论文电子版本发到班主任陈老师邮箱(QQ2941642600)交研究生部学位科进行检测。对检测结果的处理如下:
(1)“全文文字复制比”小于20%者,由导师结合核心章节文字复制比等相关情况,作出送审、答辩或修改后重新检测的具体处理意见。
(2)“全文文字复制比”在20-40%之间者,给予一周时间进行修改,修改后的论文于4月25日上午之前交研究生部学位科进行复检。复检“全文文字复制比”仍超过20%者,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结合核心章节文字复制比等情况负责对学位论文进行认定,根据认定结果作出论文修改后答辩或延期半年答辩处理。对修改后进行第三次检测的论文需在5月6日之前交到研究生部学位科进行复检,并收取检测费100元。如第三次检测仍超过20%者,根据认定结果延期半年答辩。
(3)第一次检测“全文文字复制比”在50%及以上者推迟半年答辩,如果研究生本人或导师认为该论文确实不存在抄袭行为,可书面提出申请,由所在学位分委员会组织3-5名专家进行再鉴定,由专家组给出最终鉴定。
(4)硕士研究生务必将盲审稿在5月8日之前交到研究生部311室(论文在5月9日后将送校外专家盲审),逾期不予受理,影响正常毕业后果自负。
2.研究生班毕业论文检测的规定
根据2017届研究生班论文写作时间安排规定,请培养单位与指导老师督促学生于5月8日将学生毕业论文电子版本交班主任处,由班主任统一交研究生部学位科进行检测。对研究生班毕业论文的检测,原则上以抽查的方式进行,抽查的比例为各培养单位所有毕业论文的30%。对检测结果的处理如下:
(1)“全文文字复制比”小于35%者,由导师结合核心章节文字复制比等相关情况,作出答辩或修改后重新检测的具体处理意见。
(2)“全文文字复制比”在35-50%之间者,给予一定时间进行修改,修改后的论文于5月24日之前交研究生部学位科进行复检。复检“全文文字复制比”仍超过35%者,根据认定结果作出论文修改后答辩或延期半年答辩处理。对修改后进行第三次检测的论文需在6月5日之前交到研究生部学位科进行复检,并收取检测费100元。如第三次检测仍超过35%者,根据认定结果延期半年答辩。
(3)第一次检测“全文文字复制比”在50%及以上者推迟半年答辩,如果研究生本人或导师认为该论文确实不存在抄袭行为,可书面提出申请,由研究生部组织3-5名专家进行再鉴定,由专家组给出最终鉴定。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
湖南行政学院 研究生部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