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2015年度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发布时间:2016/6/29 9:54:07  
    一、校(院)概况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是省委的重要部门和省政府的直属单位,是省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是培训公务员、培养公共管理人员和政策研究人员、开展社会科学研究和决策咨询的机构,也是国务院授权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决定,从2003年起中共湖南省委党校与湖南行政学院整合,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员”的管理体制。  
校(院)现有内设机构36个,人员编制593名。截止2015年底,实有在职人员482人,离休人员22人,退休人员363人,各类临聘人员130人。
    2015年度整体收支规模(不含经营服务及其他收支):部门预算收入合计15505.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37.83万元、事业收入3667.83万元。部门预算支出合计15337.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支出13851.33万元、培训办学、科研课题及其他资本性支出等项目支出1336.09万元、基本建设支出150.03万元。整体支出预算完成率为99%。
    二、校(院)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依据
    (一)目标:
    1、完成省委省政府交给的干部培训轮训工作任务,年培训轮训全省党政领导干部、理论骨干、公务员2000人次;承办党委和政府举办的专题研讨班;
   2、开展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决策咨询工作,加大对改革发展中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研究;
   3、开展与国内有关机构的合作和交流,开展学位研究生教育及其他形式的干部继续教育和培训等;
    4、工作要求:深化教学改革,加快科研提质,增强智库及校刊影响力,提高管理水平,规范后勤服务,打造一流学府。
   (二)依据:
    《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行政学院工作条例》明确规定: 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逐步增加,确保党校(行政学院)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行政后勤等各方面工作的需要。
    三、校(院)整体支出预算完成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度基本支出预算数13588.06万元(含结余结转及追加),实际完成1385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687.3万元,运行及工作经费支出4164万元,完成预算102%。基本支出经费紧张一直是困扰校(院)多年的问题,为保运行、促发展,校(院)采取了一系列管理措施,切实把钱真正用在“刀刃上”,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最大使用效益。
    (二)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度出国(境)经费预算为20万元,实际支出7.3万元;公务接待经费预算为80万元,实际支出45.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预算为120万元,实际支出90.3万元。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2015年校(院)进一步加强了对“三公”经费的监管力度, “三公”经费出现较大幅度下降,达到了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规模,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的预期效果。
    (三)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度项目支出预算数1917.6万元(含结余结转及追加),实际完成1486.1万元,其中:专项办学经费支出502.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课题等其他项目经费支出833.8万元,基本建设经费支出150万元。
    专项办学经费预算数515万元,根据工作需要以及项目要求,校(院)对专项办学经费进行了细化管理,安排团校、妇校工作经费20万元、研究生经费30万元、教学科研奖励经费100万元、出国(境)经费20万元、科研经费90万元、主体班学员教材、异地教学、伙食、日用品等公用经费255万元,除出国(境)经费结余12.7万元外,其他均按项目完成,不足部分,从基本支出列支。
    其他资本性支出、课题等其他项目经费预算数996.6万元,全部严格按规定用途、校(院)相关制度及项目进度专项用于项目支出,实际完成833.8万元(不含预付款)。
    基本建设经费预算数406万元,预算完成150万元。全部用于支付校(院)东区二期工程建设款。
    政府采购预算数745万元,预算完成574.3万元。
    校(院)高度重视项目管理,明确规定项目立项、采购、施工、竣工验收、资金管理、财务决算等各环节必须按章办事、程序到位、手续齐全,确保了财政资金安全。
    四、校(院)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情况
    1、全面推进制度建设。推进制度建设是提高绩效管理长效性和规范性的保障。为确保绩效管理有序开展,校(院)始终坚持制度先行,着力量化工作考核标准,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长期以来逐步建立了完整的教学科研、行政后勤制度体系,有效保障了财政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主要制度有:
    综合类:“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及监督实施办法(湘校院发【2012】28号);校(院)务委员会议事制度(湘校院字【2004】44号);加强执行力建设实施办法(湘校院发【2014】47号);校务公开监督办法(湘校院发【2009】68号)等。
    行政管理类:财务管理办法(湘校院发【2015】55号);公务卡管理实施细则(湘校院发【2011】36号);车辆使用管理办法(湘校院发【2010】27号);关于加强公车管理的补充规定(湘校院发【2013】59号);接待管理规定(湘校院发【2010】4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校院发【2013】52号);会务活动管理办法(湘校院发【2014】3号);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湘校院发【2014】41号);基本建设管理规定(湘校院发【2011】21号);水电管理办法(湘校院发【2009】66号)等。
    教学科研类:教学管理办法(湘校院发【2011】24号);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湘校院发【2013】38号);科研管理条例(湘校院发【2009】11号);决策咨询工作管理办法(湘校院发【2011】31号);科研项目经费暂行办法(湘校院发【2014】50号);科研课题科研奖项认定和规范学术活动成果津贴办法(湘校院发【2010】14号);期刊编辑出版管理规程(湘校院发【2010】20号);学术著作丛书出版资助办法(湘校院发【2010】24号;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湘校院发【2014】39号)等。
    学员管理类:主体班学员管理办法(湘校院发【2009】5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主体班学风建设的若干规定(湘校院发【2014】24号);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湘校院发【2014】9号);研究生成果评选办法(湘校院发【2012】31号)等。
    2、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管理是实现财政资金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校(院)可持续发展和绩效管理顺利开展的关键。
加强校(院)预算管理,发挥财政资金最大使用效益。预算管理是财务管理的核心,是确保校(院)日常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目标实现的重要手段。校(院)高度重视预算管理,主要措施:一是以基础调查为起点,以校(院)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相关制度为依据,以绩效为目标,科学合理编制单位预算,同时硬化预算约束,强化对预算执行过程的监管。二是建立科学合理的内部预算项目体系,建立规范化的内部预算分配原则、分配定额和开支范围,努力优化支出结构,积极推进教学科研改革和校园建设等各项事业发展。
    加强校(院)内控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内控管理是有效防控风险,确保校(院)各项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提高公共服务效率、效果的重要保障。校(院)从强化财务管理入手,一是完善现有的财务制度;二是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三是规范财务操作流程;四是加强财务监督;五是公开财务信息。目前,校(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全部收支均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2015年采取的具体措施有:将部分归口管理经费改由校(院)财务部门与使用部门双重管理,有效防范了财务风险;完善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财务管理权限和财务报账流程,经费开支实行由实施部门经办人申请、各级负责人按权限审批的自下而上逐级审批程序,重大财务事项经校(院)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加强财务监督,一方面财务部门加强了对原始票据的审核,另一方面明确规定校(院)纪检部门每年对财务收支进行全面审计;财务信息进一步公开,校(院)预决算、整体支出绩效报告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均按规定在单位门户网站及校内各部门中予以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五、校(院)整体支出绩效完成情况
    2015年,我校(院)开拓创新、扎实进取,奋发作为,各项工作均取得明显实效。
    (一)培训任务超额完成。全年举办各类主体班次32个,培训干部3040人次。举办省委重点班次3期,培训效果非常好,学员赞誉有加,省委领导给予了高度肯定,社会反响好。
    (二)教学改革更加深入。进一步规范了主体班次,将乡镇党委书记培训班等班次延长到2个月,新开设了市州直属单位和县市区处级公务员任职培训班。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上讲台,先后邀请了省委、政府领导和专家学者以及企业管理人员,为学员作报告共30余人次,有效实现了教学相长。进一步优化教学管理,全年在26个常规主体班次安排了1063个教学专题,其中新专题71个;安排24天选修课,提供了200余堂课程供学员选修。进一步突出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主业主课,将其作为首要的、独立的教学单元统领全部教学内容。对每一教学专题实行教学质量网络测评,全校院教学考核平均分在92分以上。
    (三)对外培训开拓创新。举办了全省组织人事处长等培训班4期,建立了组工干部培训中心(试运行)。利用红色资源开发打造了党性教育特色培训系列品牌专题,在全国产生了较大影响。全年举办各类专题培训班110个,培训学员11000余人。
    (四)研究生教育不断规范。全年硕士研究生毕业25人,研究生班毕业119人,在职研究生毕业1283人;招收硕士研究生36人,研究生班365人,在职研究生1000人。在职研究生教育严格实行考场零警告制度,得到中央党校的高度肯定。组织研究生参加湖南省首届高校MPA案例大赛,获二等奖和优秀奖,获得社会各界好评。对第三轮学科建设中期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统计和评估,四类指标中学术队伍配置任务完成好,完成率近100%。
    (五)科研提质步伐加快。全年获国家社科基金课题3项,其中重点课题1项,一般课题2项,全国党校系统重点调研课题3项,国家行政学院科研合作基金课题3项。新设了校(院)级课题并完成了申报立项工作。争取了软科学课题和其他横向课题,获取软科学课题10余项。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5项结项。各类省级课题结项20余项。全年出版学术著作27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共456篇。在“二报三刊”上发表论文13篇,被主流媒体转载32篇。以基地名义在《人民日报》发表论文2篇,在《湖南日报》发表论文5篇。在第十届湖南省优秀社会科学成果评奖中,我校有两项成果获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有1项成果获湖南省优秀社会科学普及读物奖。
    (六)资政水平稳步提升。进一步加强了智库建设,我校(院)被省委、省政府评定为全省首批7个省级重点智库之一,为校(院)争得了荣誉。编发《决策咨询要报》12期,有7项决策咨询研究报告获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公开出版了《智库资政课题集》,总结了成果,扩大了影响。
    (七)校刊影响力进一步扩大。2015年,我校(院)“两刊”特别是《湖湘论坛》影响因子得到稳步提高,《湖湘论坛》再次荣获省资助优秀理论期刊。全年“两刊”发表各类文章311篇,其中复印反馈文章13篇,位列政治类期刊前列。
    (八)学员管理不断加强。进一步健全了工作机制,突出“四抓”(抓入学教育、抓党性分析、抓活动方式、抓课题管理),学员管理不断强化,党性教育更加突出。“驻村入户”党性教育活动得到刘云山校长肯定。学员部荣获“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光荣称号。
    (九)管理服务规范细致。按制度办、按规矩办、按程序办的意识不断提高,制度建设形成体系。财务管理更加规范,“三公”经费大幅下降。同时,扎实推进“两型”校(院)建设,节能减排成效明显,获得了“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全省公共机构节水型示范单位”。积极推进后勤社会化改革,完成了校(院)保安、保洁、园林绿化、会务服务等项目社会化管理前期调研、评审工作。
    六、存在主要问题
    1、正常事业经费仍然存在差距,难以满足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
    2、部分项目支出经费与基本支出经费界定不清。
    七、改进措施及建议
    1、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领导和政策制度的宣传、培训力度。
    2、进一步加强校(院)制度建设,健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3、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降低支出成本,增强支出责任。
    4、建议财政加大对我校(院)的经费投入,保证基本支出需要,进一步促进党校行政学院事业发展。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
                                                            湖南行政学院
                                                          201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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