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党校行政学院(校)年报表填报工作的通知?
省直机关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处、各市(州)委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处(科):
为了全面了解2016年全省市(州)、县(市、区)委党校行政学院(校)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和省委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情况,掌握全省党校行政学院(校)建设和发展现状,为下一步工作打下良好基础。根据省委党校行政学院领导的要求,开展2016年度基本情况年报表的填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校)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填写数据内容。
二、各单位在填写年报统计表的同时,将本校一年来在教学、科研、咨询、队伍建设、经费投入和基本建设等方面的情况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动,采取的重要举措,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用书面形式一同报送。
三、各市(州)委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处(科)须有专人负责年报工作,具体负责所属县(市、区)委党校行政学校年报工作的通知、培训、收集;分管校领导要对所属县级党校行政学校上报的报表逐一进行审核,确保内容准确无误。
四、上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0日。请各市(州)委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处(科)负责年报工作的同志,按时将所属党校行政学院(校)的年报表上报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处。电子邮箱:1418395225@qq.com
五、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处取得联系。
联系人:彭敏,联系电话:0731-82856189(办)
附件:全省党校行政学院(校)基本情况年报表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工作处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