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部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八条规定

发布时间:2013/3/5 10:48:12  
        三月一号下午,学员部组织全体班主任老师在综合大楼433办公室,学习中央八条规定和省委的约法九章。在会上学员部主任潘一丹同志传达了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南省委约法九章,力促干部改进作风的文件精神。学习后,大家深入进行了讨论,提高了在新的形势下做好学员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并对学员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是无论什么级别的干部参加学习培训都是普通学员必须端正学习态度,权立学员意识,严格遵守学习培训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把精力主要放在学习上,认真完成培训任务。二是干部在校学习期间,要住在学员宿舍,吃在学员食堂。三是规范学员外出进行现场教学和实地考察调研等活动。四是学员不准接受和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及土特产等。五是学员参加学习期间不再承担所在单位的工作、会议、出国(境)考察任务。六是学员必须自己动手撰写发言材料。学习体会、调研报告和论文等。七是学习培训期间,不得留车驻校,不得借用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伴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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