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6/5/10 8:43:50  

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办法

第一条 校(院)微信公众平台以资讯推送、信息发布等方式向师生、校友社会各界人士展示校(院)发展和事业进步成就,推广校(院)品牌形象 。

第二条 校(院)微信公众平台由信息技术部建设、管理、维护,信息技术部指定专人负责。

第三条 校(院)微信公众平台的信息发布统一由信息技术部实施,各部门需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送信息技术部发布。

第四条 校(院)微信平台发布的信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第五条 本办法由信息技术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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