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发布时间:2018/6/29 15:28:59  

 

2017年度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省财政厅:

根据湘财绩2018〕3号文件精神,我校(院)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从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金效能等方面对校(院)2017年度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展开了认真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校(院)概况

校(院)现有人员编制593名,有35个内设机构及机关纪委,其中行政管理机构15个,教学科研机构17个,另设机关党委、工会、后勤服务中心,部分内设机构加挂湖南省共青团干部学校、湖南省妇女干部学校、湖南省民族干部学校牌子,并承担相应职能。截止2017年底,校(院)实有在职人员485人(其中财政供养人员476人,其他人员9人),离休人员18人,退休人员370人。

主要职能职责:培训轮训全省党政领导干部、理论骨干;培训公务员,培养公共管理人才和政策研究人员;承办党委政府举办的专题研讨班;开展社会科学研究、政府管理创新研究和政府决策咨询;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开展学位研究生及其他形式的干部继续教育和培训;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二、预算配置情况

在职人员控制情况:根据湘编〔2013〕22号文件,核定我校(院)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93名,2017年实有在编在职人员476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80%。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7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为188.5万元,与2016年预算持平。其中:出国(境)经费20万元、公务接待经费8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88.5万元。

按照省财政预算编制要求,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压缩机关运行经费,加大教学科研咨询投入,有效达到了优化支出结构、合理配置单位预算的目的。

三、整体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预算总收入24802.12万元(含调整预算),其中财政拨款16571.41万元,非税收入拨款5344.48万元,其他收入395.59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2490.64万元。全年决算总收入25612.71万元,其中,用事业基金弥补基本支出收支差额810.59万元。

2017年决算总支出22357.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36.97万元,占总支出的76.2%,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686.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52.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309.2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88.1万元;项目支出5199.73万元,占总支出的23.3%,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441.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7.1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384.2 万元,基本建设经费支出1216.6万元;经营及其他支出121.17万元,占总支出的0.5%。

剔除2018年基本建设项目预拨经费2000万元,2017年整体支出预算完成率为94.7%。结转和结余项目主要为基本建设、大修、购置、智库及科研课题项目等。

2017年没有新建楼堂馆所。

四、预算管理情况

(一)一般公用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基本支出一般公用经费年初预算数4375.06万元,实际支出3852.81万元,一般公用经费预算控制率为88%,较2016年下降61万元。2017年我校(院)按照建设节约型机关的总体要求,坚决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对校(院)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水电燃气等资源节约作出了全面规范。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公务接待经费年初预算80万元,年中调减预算40万元,实际支出9.5万元;出国(境)经费年初预算20万元,年中调增预算58万元,实际支出87.8万元(含上年预付款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年初预算8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8.5万元),年中调减预算18万元,实际支出55万元。“三公经费”实际支出较预算减少36.2万元,为预算的81%。

2017年,我校(院)把严控“三公经费”作为从严治校、正风肃纪的重要工作来抓。一方面,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各项管理制度,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大幅下降,减少4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经费略有下降,减少5.2万元;另一方面,按照行政学院的办学方针和国家行政学院的评估要求以及“三公经费”管理相关规定,从工作实际出发,调整了“三公经费”预算支出结构,即在保持“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不变的基础上,通过减少公务接待经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新增了专职骨干教师出国培训专项预算经费58万元。2017年出国(境)经费虽然增幅较大,但“三公经费”支出更加合理、亦更有效益。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2017年项目资金预算数7975.44万元,支出5199.73万元,剔除2018年湖南党性教育馆基本建设项目预拨经费2000万元,2017年项目经费预算完成率为87%,部分项目经费因建设周期长实行进度付款形成结转和结余。校(院)项目经费主要包括:专项办学经费、智库及科研课题经费、抚恤金、设备购置费、学员楼大修及基本建设经费等。在项目管理上,2017年,我校(院)以强化内控管理为抓手,逐步对项目经费建立立项有评审、管理有制度、支出有预算、绩效有评价的规范化的全方位管理模式。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数1201.5万元,实际完成967.9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1%。部分项目因年初预算金额欠准确未调整或协议供货采购分散申报不及时,导致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率偏低。

(五)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制度建设是提高绩效管理长效性和规范性的保障。2017年,我校(院)在原有财务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完成了内部控制手册第四稿,修订了校(院)《接待管理办法》,制定了《校园门卫和车辆管理办法》《重大事项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短期合作培训工作暂行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财务管理行为,有效降低了一般公共支出,达到了厉行节约的目的;出台了《关于加强新型智库建设的实施意见》《决策咨询工作管理办法》《科研工作组织奖评审办法》《优秀科研成果奖评审办法》《科研明星奖和科研新秀奖评审办法》等管理制度,为科研及智库建设工作提供了经费保障、制度依据以及考核标准,有效实现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的目的。全年共出台管理制度25项。

(六)财务管理情况

加强财务管理是实现财政资金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校(院)可持续发展和绩效管理顺利开展的关键。2017年校(院)采取的主要措施有: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改进预算编制方法,摸清家底,广泛调研,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补充完善了校(院)内部控制手册,并就校(院)预算、财务相关制度及要求对部门财务助理进行了培训,有效防范和化解了财务风险;进一步加强了支出管理,明确了审批程序和手续,加强了原始票据审核,加大了公务卡和现金管理力度,取得了预期效果;进一步加强财务监督,推进财务信息公开,校(院)部门预算、决算、整体支出绩效报告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均按规定在单位门户网站公开,校内预决算通过召开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公开通报,并对校内预算以文件方式下发各部门,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履职履责及整体支出效益情况

2017年,我们坚持党校姓党的根本宗旨,牢记党校行政学院职责使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使党校行政学院成为党的思想的“播放器”、知识的“充电器”、心灵的“净化器”,成为党性锻炼的“熔炉”、党委政府的智囊,各方面工作均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突出主业主课,培训任务圆满完成,教学工作亮点纷呈。全年共承办1期全省市厅级党员主要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专题研讨班,6期省管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集中轮训班,5期全省市厅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轮训班。举办常规主体培训班次31个,举办或承办短期培训班次91个,共培训轮训学员17596人次,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在主体班教学中,全年安排教学专题204个,教学考核平均分在94分以上,学员对教学情况满意度达97%。2017年我校(院)还获得了第三届全国党校系统教学管理优秀奖,一门课程荣获全国党校系统第四届精品课奖,成为全国唯一连续四届获得全国党校系统精品课奖、连续三届获得教学管理优秀奖的省级党校。两门课程成功入选中组部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好课程。在国家行政学院组织的“讲好中国故事”案例征集活动中,5个案例成功入选,6名老师入选讲者库,我校(院)是入选人数最多的省级行政学院。

(二)强化精品意识,科研质量逐步提升,智库功能日益凸显。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课题立项3项、省部级课题立项37项。国家课题结项5项,评定等级均为良好。省部级课题结项19项,优秀和良好等级达三分之二以上。在核心期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61篇,出版学术专著32部,获省部级奖励11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省委党校基地再次被评为省优秀基地。《湖湘论坛》影响因子稳步提升,二次文献转载数量创历史新高。第一时间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研究阐释,设立14项专项委托课题,发表相关理论文章30余篇;组织一批专家教授集中攻关,对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十四条基本方略”进行全方位解读阐释,每条方略一本书,出版了《新时代中国方略》系列丛书,积极彰显党校力量和作为。在《决策参考》《湖南宣传动态(社科成果要报)》发表研究成果8篇。22篇咨询成果获得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省委省政府采纳,其中我校主办的《决策咨询要报》刊发的成果有7篇获得批示,批示率为60%。完成6项省委改革办委托的第三方评估课题,其中3项获得家毫书记肯定性批示,1项评估报告的主要观点被省委省政府文件采用。在“贯彻发展新理念,转型升级补短板”社科理论湘军献金策活动中,有6篇成果被省委专报采用。去年底,我校被中国社科院评选为中国核心智库的综合性智库(全国仅10家省级党校入选)。

(三)健全工作机制,学员管理不断加强,校园面貌风清气正。2017年,我们进一步强化学员学风建设,严格执行《关于落实从严治校要求 全面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制定《主体班学员在校表现综合考评办法》,建立健全考核结果反馈报告机制,定期向省纪委、省委组织部以及学员所在单位党组反馈学员在校表现,增强了学员考核结果的权威性,努力使党校行政学院成为省委特别是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观察了解干部、监督管理干部的“第三只眼”。全年主体班学员平均到课率97.4%,就餐率达96.1%、住校率达96.3%,结业考试考核优良率为100%。我校(院)学员管理的做法在省内外引起了较大关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给予充分肯定,《学习时报》《湖南日报》、湖南卫视等媒体进行了专门报道。

(四)规范学历教育,研究生培养实力增强,学科建设不断夯实。全年硕士研究生毕业25人,研究生班毕业300人,在职研究生毕业998人;招收硕士研究生68人,在职研究生334人。严格执行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控制在职研究生招生规模,严格学籍管理。加强专业硕士教学管理工作,实施专业硕士第二导师聘任机制,努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开展第三轮重点学科建设评估验收,13个学科全部验收合格。成功申报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和社会工作专业学位两个硕士学位授予点,学科建设基础进一步夯实。

(五)加强业务指导,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资源共享共建逐步形成。会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对市级党校行政学院办学水平进行评估,对示范性县级党校行政学校进行评选。推动队伍共建、大课(报告)同听、课题合作,激发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建设新活力。组织召开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常务副校(院)长座谈会、机关党建座谈会、学员管理座谈会、理论研讨会等会议,以教学比赛为重要平台,培育名师名课,成功举办校(院)第十二次教学比赛和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第十二次教学比赛暨精品课评选。2017年8月至11月,根据省委要求,会同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联合开展督查,有力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党校工作会议精神,业务指导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系统性明显增强。

(六)倡导优质服务,行政管理更加规范,脱贫攻坚任务圆满完成。按制度办、按规矩办、按程序办形成常态,制度建设形成体系。财务管理更加规范,接待经费持续大幅下降,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常态化建设,校(院)连续6年荣获平安单位称号。同时,在省驻村帮扶工作三年考核验收中,我校(院)扶贫工作获得当地干部群众和省考核组的高度评价,考核结果在龙山县7个省派驻村帮扶工作队中名列第一。

六、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还不够完善,部分项目考核标准不够科学,资金使用效果反馈不充分,投入产出量化考核标准不具体不系统,有待进一步加强调查论证和完善制度。

(二)预算编制欠科学,虽然预算整体执行情况较好,但调整预算金额相对较大,有待加强与财政沟通,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和水平。

(三)部分经费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界线模糊,难以界定,对绩效考核带来影响。有待进一步探索支出规律,规范财务基础工作,准确反映校(院)经费支出结构。

(四)受经费紧张的制约,教学、科研及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投入严重不足,与地方高校相比,竞争压力大。建议财政适当增加相应专项经费,促进党校行政学院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

湖南行政学院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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