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评选条件

发布时间:2016/8/15 8:59:52  
 

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评选条件

(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评选条件是在文明单位评选条件的基础上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湖南省文明单位评选条件: 

 一、组织领导有力,创建工作扎实。单位党组织能够认真学习、贯彻、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创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计划周全、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落实。领导班子以身作则,作风民主,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在创建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单位内部层层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制,全体员工普遍参与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文明科室、文明车间、文明家庭、文明楼院、文明职工以及各种形式的军民共建、警民共建活动,热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努力为当地文明创建工作作出贡献。

 二、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积极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二十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人人皆知,人人践行。突出抓好诚信建设,坚决防止不守信用行为。高度重视对青年职工、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建立了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

 三、重视学习培训,文体卫生先进。坚持对干部职工进行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形成全员学习、终身学习、自觉学习的良好风尚。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落实卫生防疫制度。无计划外生育。坚持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职工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健康向上。

 四、加强民主管理,严格遵纪守法。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落实厂务公开、政务公开等公开办事制度,坚持和完善职代会和其他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民主法制教育经常化、制度和措施落实。领导干部无违法违纪案件,职工无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及刑事案件,单位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无“黄赌毒”等丑陋现象,无邪教活动。   

 五、内外环境优美,环保工作达标。内容管理规范有序,内外环境整齐,无脏、乱、差现象,搞好绿化、美化,“三废”(废气、废水、废渣)排放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明显改善。

 六、业务水平领先,工作实绩显著。生产经营积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改革进取,诚信经营,科学管理,质量优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稳定提高,主要经济指标居于全省同行业前列。党政机关和执法部门廉洁高效、办事公道、依法行政、执政为民,重大决策民主科学,群众满意率高。服务性单位工作规范,周到细致,优质高效,业务工作处于全省同行业领先水平。

 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评选条件

文明标兵单位除具备文明单位的条件、获得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工作实绩位于全省同行业最前列,并在全国同行业中处于较突出位置。

(二)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创造过对全国或全省同行业有指导意义的经验。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干部教育学院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4 HN Provincial Party College of CPC CI All Right Reserved

Email:xk@hnswdx.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