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宪法精神根植于心
发布时间:2016/8/15 9:31:00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让宪法精神根植于心
刘 丹
宪法是保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党执政兴国、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保证,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宪法在我国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也具有最高的法律权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宪法在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具有崇高的地位和最高的权威。
国家需要宪法,因为“宪法是立国的政治宣言、治国的法律根据、建国的基本纲领、卫国的有力武器。”古人认为“国不可一日无君”,今日则是“国不可一日无宪”。第一,国家需要宪法是因为国家存在的合法性需要由宪法来确认,国家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需要由宪法来规定。宪法中规定国家的基本制度和基本政策,是各国普遍的做法,从而也体现了宪法的国家价值。追溯宪法的历史发端,无不证明宪法的独特的功能就在于使国家政治生活纳入法治的轨道,在于使国家政治生活进入秩序的范畴之中。第二,国家需要宪法是因为宪法能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是国家发展市场经济的需要。宪法确立了市场经济的法治基础,确立了顺应市场经济的政治制度,确立了契约自由的运行规则,确认了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契约原则。第三,国家需要宪法是因为“宪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国家需要宪法来保障民主和发展民主。宪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宪法是民主的具体体现,它承认公民一律平等,承认大家都有决定国家制度和管理国家的平等权利。宪法是民主之法,是确认民主、保障民主、实现民主并巩固民主的根本大法。民主是一国立国之基、治国、强国之国,而宪法在历史进程中被确定为对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律化、稳定化的最好形式。第四,国家需要宪法是因为宪法是国家法治的核心。宪法是所有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是整个国家法律体系的核心,代表一国最根本的法律规范和原则,体现了一国法治的基本精神和价值追求。没有宪法,一个国家的立法权将失去稳定的制度性保障和合法性的依据,一个国家的其它重要法律将失去合法性的来源和稳定性的保障,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将失去核心和灵魂,形如一盘散沙。脱离宪法的“法治”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是迷失方向的“法治”,而且根本不是真正的法治。第五,国家需要宪法是因为宪法控制国家权力,限制国家权力,约束国家权力。宪法直接意味着否定任何绝对权力的存在;宪法本身意味着分开行使的权力;宪法赋予公民个人一些“基本的”、不受任何权力侵害的权利,从而保留一块权力无法触及的领域,以形成另一种对权力的约束;宪法通过设立正当程序和宪法救济程序,使所有权力的滥用都有可能得到纠正。
人民需要宪法,因为“宪法是一张写满人民权利的纸”、“宪法是人权的保障书”。宪法通过合理配置权力以保障人民的权利;通过规定基本人权原则以维护人民的权利;通过确认人权内容予以保障人民的权利;通过建立宪法保障制度以保护人民的权利。没有宪法的存在,人民无法确认自己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没有宪法的保障,在宪法中已确认的权利内容也无法真正实现。因而,宪法之于人民,不可分离,失去了宪法的人民,就没有了人权的保障;宪法之于人民,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回顾我国宪法的发展历程,更能彰显宪法的人民主体地位。我国宪法的产生根源于人民利益的需要,人民利益至高无上原则是我国宪法最高原则,我国宪法的最重要功能在于维护和发展人民的根本利益。在我国,宪法本身就是共产党领导全中国人民通过艰苦卓绝的革命斗争而最终形成的,宪法是党的意志、国家意志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回顾我国宪法制度发展历程,我们愈加感到,我国宪法同党和人民进行的艰苦奋斗和创造的辉煌成就紧密相连,同党和人民开辟的前进道路和积累的宝贵经验紧密相连。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我们要加强宪法实施,树立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只要我们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能顺利发展。反之,如果宪法受到漠视、削弱甚至破坏,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会遭受挫折。这些从长期实践中得出的宝贵启示,必须倍加珍惜。我们要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加强宪法实施,树立宪法权威,需要保持宪法的稳定性,提升宪法在公民心中的地位;需要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需要完善宪法实施的监督机构和运行机制,及时纠正不符合宪法规定的各种违宪行为;需要完善相关的制度,从立法、执法、司法等方面加强相关制度的完善和优化,以健全宪法体制的形式来保障宪法理念和宪法制度能在实际生活中得以运行;需要特别重视宪法教育,培育良好的宪法文化。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既要抓住“关键少数”,又要依靠“绝大多数”。作为法治社会合格的公民,需要树立宪法观念,熟悉宪法规范,领会宪法精神,自觉维护宪法的实施,将崇尚宪法、信仰宪法、遵守宪法作为追求,将宪法精神深深扎根于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