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党性教育贯穿于党校教育的全过程

发布时间:2016/8/15 9:48:00  

常务副校(院)长徐晨光教授在 《学习时报》上发表理论文章

    11月3日,常务副校(院)长徐晨光教授在《学习时报》(党校教育专刊)上发表题为《把党性教育贯穿于党校教育的全过程》的理论研究文章,全面系统论述了忠诚教育、尽职尽责教育、道德情操教育、拒腐防变教育。现将文章全文转载如下。
 
把党性教育贯穿于党校教育的全过程
 
    党校姓党,是党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学习、研究和宣传党的基本理论的重要阵地,是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的熔炉。党校的本质属性和历史定位决定了党性教育是党校教育的题中之义和内在要求。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按照中共中央颁发的《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规定的党校教育的总体要求,遵循干部成长规律和党校教育规律,坚持把党性教育贯穿于党校教育的全过程,用发展的眼光牢牢把握党性教育的本质要求,对于全面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继续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战略任务,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以忠诚教育为基础
 
    《条例》明确规定,党校教育的总体目标是“培养忠诚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德才兼备的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忠诚是行为主体对自己所信奉、崇尚的对象的忠贞、赤诚。中国共产党人的忠诚意识就是对党、对祖国、对人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真心实意、全心全意、赤胆忠心和尽心尽力。党员领导干部忠诚于党,就是要带头增强党的意识,遵守党的章程,拥护党的理论、纲领和路线,执行党的纪律,服从党的决定,维护党的团结和党中央的权威,在政治上和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忠诚于祖国,就是要带头弘扬和践行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为实现国家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和民族的伟大复兴不断作出新的贡献。忠诚于人民,就是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以民为本的执政理念,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忠诚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要带头抵制各种违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社会思潮的侵袭,更加自觉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觉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改造,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党校通过教学新布局的实施,通过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这门主课的学习教育,通过“三个阵地”功能的发挥,教育引导学员进一步增强忠诚意识,一是思想上要永葆忠诚之心,对党、对祖国、对人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无论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都始终保持思想上、政治上的坚定性。二是忠诚要体现在言行一致、知行合一上,对组织、对群众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做到言必信,行必果,以行动回应表态,用事实兑现承诺。三是要坚定不移、一以贯之,矢志不渝、奋斗到底。无论是顺境还是逆境,都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蓬勃朝气和昂然锐气,对前途充满信心。
 
以尽职尽责教育为根本
 
    《条例》关于党校教育的目标要求强调指出,通过党校教育培训,使学员进一步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责任是行为主体对自己担负的使命的无限忠诚、执着追求和虔诚守望。中华民族有着“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使命担当传统,有着“责任重于泰山”和“守土有责”的价值认同和伦理共识。领导是权力与责任的统一,领导就是服务,领导就是责任。当责任落到肩上的时候,决不只是权力的荣耀,而是意味着风险,意味着要为此承担一切责任,一切后果。作为领导干部,党和人民把我们安排在领导岗位上,权力不小,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必须恪守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时刻牢记党的使命和人民的重托,时刻牢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职责,以大任于斯的使命感,舍我其谁的责任感,万年太久的紧迫感,以艰苦奋斗的拼劲和锐意进取的激情,把全部心思和精力用于干事创业上,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群众和历史检验的业绩。
    增强责任意识,最根本的就是要把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为第一责任,把科学发展上台阶,社会和谐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作为检验领导干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成效的根本标准,作为评判领导干部党性锻炼的重要尺度。树立科学发展的责任意识,一靠加强教育。党校通过科学发展观等党的重大战略思想的学习教育,引导学员身体力行科学发展观,自觉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不断开拓发展思路、丰富发展内涵,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协调发展。二要严格纪律和强化监督,严格实行问责制。谁不负责任、不作为、乱作为,严重影响和阻碍科学发展,给党和人民利益造成损失,谁就要受到应有的惩处。唯有如此,为官者才会如履薄冰、如临深渊,才不敢为政不勤、为政不廉,从而始终保持恪尽职守。
 
以道德情操教育为核心
 
    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道德品行和精神境界,是《条例》明确提出的党校对学员进行党性教育的重要目标。以德治国、以德资政、以德育人,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道德建设对治国安邦的意义和对人才培养的作用,一直是我国历代思想家政治家讨论最多的历史课题。始终强调 “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月”,把“礼义廉耻”当作“国之四维”,认为“不廉则无所不取,无耻则无所不为”。主张“小胜以智,大胜以德”,仁者无敌。德才兼备,是我们党用人的大政策、大原则、大标准。做官先做人,德才兼备德为先。有德无才是次品,德才兼备是精品,有才无德是危险品。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德性问题,致力提升自己的道德水准和精神境界。
    一要筑牢道德信仰。道德信仰是道德价值判断的尺度,是道德行为取向的准则。正像伏尔泰所说,“造就政治家的,绝不是超凡出众的洞察力,而是他们的人格。”
    二要严格道德自律。“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领导干部在践行“八荣八耻”荣辱观、树立道德新风尚方面的以身作则,就是无声的命令。
    三要养成道德习惯。小少若无性,习惯成自然。习惯决定性格,性格决定命运。成大业者必修大德。党校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道德情操的继续教育,首先要注重大德修养,即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政治原则,增强宗旨观念,同时要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这些都得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勿以小善而不为,勿以小恶而为之。共产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按中央的要求,按党章的要求,处处严于律己、时时做出表率。
    四要坚持道德积累。道德情操需要积累,有积累才会有升华。要以春燕筑巢的执着,水滴石穿的坚韧,以时间换空间,积小成为大成,最终修成共产党人的大德大道。
 
以拒腐防变教育为关键
 
    艰苦奋斗,清正廉洁,是《条例》规定的党校教育目标对学员素质建设的基本要求。拒腐防变,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执政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是我们党长期面对和必须解决的重大历史性课题,也是每个党员领导干部的终身大考。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党长期执政的战略高度,把领导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建设作为党性教育的重要任务。
    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机遇与风险并存的时代,从一定角度讲也是一个沧海横流、大浪淘沙的时代。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们党面临的形势任务和执政环境正在发生前所未有的深刻变化,领导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建设也面临严峻的挑战。由于各种思想文化和社会思潮相互激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一些腐朽的价值观、生活方式对人们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观念产生强烈的冲击,使一些意志薄弱者,包括少数领导干部,因经不起各种诱惑的考验而葬送了自己,教训发人深思。
    古往今来,对于为政者来说,清廉是立命之本,贪欲是万恶之源。而为政清廉,一直是我国传统政治道德的主流价值取向。古代不少杰出的政治家都把廉政勤政当作为官准则和人生境界,一直受到后人的赞许。作为共产党的领导干部更应具备更高的思想境界和精神追求。党校通过党性锻炼熔炉功能的充分发挥,教育引导学员坚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不断提高道德品行和精神境界。要重点抓好思想教育这个基础,筑牢思想道德这条防线,坚持用共产党人的道德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干部,从培养良好的生活作风和健康的生活情趣入手加强道德修养,同时用党章党纪和法律法规教育干部,用廉政典型尤其是身边的典型教育领导干部,耐得住清苦、抗得住诱惑、顶得住歪理、管得住小节,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永不变质。
《学习时报》(党校教育专刊)2008年11月3日第24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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