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有关事项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6/8/15 9:13:00
关于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有关事项的说明
一、目的
响应省文明办和省直工委的号召,深化校院文明创建活动,倡导“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满足校院教职员工关爱他人、服务社会、展示特长的愿望,引导大家在做好事、献爱心的过程中陶冶情操、提升境界,在服务过程中经受锻炼、增长才干,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模范,积极服务“四化两型”建设,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二、内容
1.参与对象:校院全体教职员工
2.注册湖南省志愿服务者:登录湖南省志愿服务网络管理信息平台(www.hnvs.cn)或湖南文明网(www.hnwmw.com)等网站进行注册。请务必用真实姓名注册。注册成功后,点击“进入个人中心”,即可打印志愿者证书。
3.加入校院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个人注册成功后,再申请加入“湖南省委党校学雷锋志愿服务队”。方法为注册成功后,在主页“团队”栏搜索团队名称,点击“申请加入团队”后,会弹出对话框“请输入验证信息”,请统一输入“个人真实姓名+部门名称”,直接提交就可。
4.参与“微公益”活动。“志愿百分百·温情满潇湘”活动是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借助信息技术平台,通过手机、短信、银行卡、网银等便捷形式,实现微支付的捐赠行为。目前暂推出手机话费微捐赠。志愿者在进行网络注册时,可自愿勾选是否同意加入“志愿百分百·温情满潇湘”活动。同意加入,即每月向湖南省志愿服务基金会自愿捐赠人民币100分(1元),一年共捐赠12元,用于支持全省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
三、要求与说明
1.根据省文明办和省直工委相关文件精神,作为湖南省文明单位,校院要求全体教职员工都以个人身份通过网络注册成为省志愿服务者。
2.原则上要求40岁以下的教职员工必须申请加入校院学雷锋志愿服务队。鼓励40岁以上的教职员工自愿加入。
3.根据个人意愿,决定是否参与“微公益”活动。
4.个人注册和加入团队必须于2013年4月30日前完成。
5.机关党委将在5月份对两项注册情况进行查实,并通报结果。
机关党委
201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