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聘人员科研成果量化评分标准

发布时间:2016/3/9 9:42:00  

一、公开发表的论文评分(如为集体成果,前两人纳入计分范围,按64比例计分)

1.在现版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北大)、美国工程索引(EI)、美国科学引文索引 (SCI) 、美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每篇计10分。

2.在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扩展版,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扩展版、国外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每篇计6分。

3.在其他省部级、本科院校报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每篇计2分。

二、公开出版的著作教材评分

1.人民出版社、商务印书馆、三联书店、中华书局四家出版社出版的著作,个人专著计40分,编著教材等,主编计16分,副主编计10分(多人担任的平均计分,下同),参编每章计2分。

2.其他全国百强出版社出版的著作,个人专著计30分,编著教材等,主编计12分,副主编计8分,参编每章计1.5分。

3.其他出版社出版的著作,个人专著计20分,编著教材等,主编计8分,副主编计5分,参编每章计1分(参编累计不超过8分)。

三、科研(咨询)课题评分(主持未结项的,主持人计一半分)

1.主持完成一项国家课题(含青年课题、后期资助课题和西部课题),教育部重点课题,主持人计50分,第二至第四参与者依次计12、9、6分。

2.主持完成一项省部级重大课题,教育部一般课题,全国教科规划重点课题,省教科规划重大课题,主持人计30分,第二至第四参与者依次计8、6、4分。

3.主持完成一项省部级重点课题,全国教科规划一般课题,省教科规划重点课题,主持人计20分,第二至第三参与者依次计6、3、1、分。

4.主持完成一项省部级、省教科规划一般课题,主持人计15分,第二、三参加者依次计4、2分;承担国家重大课题的子课题,独立成篇且有正式委托书的,主持人按省部级一般课题的标准计分。

5.主持完成一项国家部办委招标课题,省五年规划前期研究课题,省院士专家咨询委员会课题,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重点课题,主持人计8分。

四、科研成果量化评分满分为100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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