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挂职锻炼、赴市州县级党校支教进行调研摸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21 11:43:11
各教研教辅单位:
为加强我校(院)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教师基层实践经验,经研究,拟从各教研教辅部门逐年选派一批优秀年轻教师进行挂职锻炼及赴市州县级党校支教(一般为1年)。请各部门认真调研摸底,于10月31日下班前将调研摸底回执送交人事处师资科(综合大楼508室)。
联系电话:82780025。
人事处
201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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