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院)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发布时间:2016/9/2 15:26:38  

 

校(院)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8月26日上午,新任常务副校(院)长严华主持召开校(院)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领学《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并就贯彻落实该条例进行部署。

        中心组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了《问责条例》和中央关于印发《问责条例》的通知要求,并进行了深入交流研讨。大家一致认为,《问责条例》颁布及时、意义重大,向全党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是党在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规管党治党的坚强决心。

        严华指出,《问责条例》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遵循,也是当前党性教育培训的重要教材。他强调,校(院)要将宣传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与《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相结合,认真学、反复学、深入学;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掌握精髓、把握要义;与开展党性教育培训相结合,深刻领会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意图,及时快速将《条例》精神体现到教学培训内容中。当前要重点抓好四方面工作:一是抓好学习宣传。各党支部要组织全体党员读原文悟原理,增强底线思维,层层传导压力。二是抓好贯彻落实。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学深学透,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将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体现在教学设计上,融入培训内容中,促进广大学员学好用好《问责条例》。三是抓好领导带头。校(院)委要率先垂范,立即行动,动起来、严起来、改起来,做看齐的标杆,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四是抓好执纪问责。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将《问责条例》实施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的重点内容,有责必问,问责必严;迅速制定出台《督查工作办法》、《问责实施办法》,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实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

      中心组还共同重温了毛泽东同志的《党委会的工作方法》。

 

 

(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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