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纪检委员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09/3/4 17:01:44  

    纪检委员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其具体职责如下:

一、传达贯彻校(院)委对纪检工作的指示和纪检组、纪检监察室的会议精神,布置校(院)下达的纪检监察工作。

二、经常了解掌握本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汇总相关信息,定期向校(院)纪检监察部门汇报,并负责本支部教职工的廉政考核和廉政鉴定工作。

三、配合支部书记制定本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并做好年度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和年底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四、做好对本支部党员进行党纪和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及时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及教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五、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对本支部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情况进行监督;接待和受理本支部的教职工违纪问题的举报,协助校(院)纪检监察室查处违纪问题或案件,并对受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帮助教育和考察。

六、密切联系群众,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开展有关廉政建设的调查研究,并及时向本支部委员会和校(院)纪检监察部门汇报沟通情况。

七、完成本支部委员会和校(院)纪检监察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校(院)纪检组

2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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