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院)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 举行2018年第3次集中学习
校(院)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
举行2018年第3次集中学习
4月18日下午,校(院)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举行2018年第3次集中学习,学习了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加强新闻舆论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常务副校(院)长严华主持并讲话。
校(院)委成员、巡视员、副巡视员,各直属部门及机关纪委主要负责人参加学习。副校(院)长刘丹、张思京,法学教研部副主任王晔分别作了中心发言。
严华指出,对宪法进行部分修正、制定监察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具有极其重要的政治意义、法治意义和历史意义。校(院)要迅速兴起学习和研究宪法、监察法的热潮,深刻领会、学懂弄通,以维护宪法权威的实际行动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严华强调,作为培训轮训党员干部的主渠道主阵地,校(院)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不断提高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要积极开发相关教学专题,着力推动新修正的宪法以及监察法的“三进”工作;要加强理论研究和相关决策咨询研究,积极提供资政参考,助推宪法、监察法在我省贯彻实施、落地生根;“党校姓党”微学习平台和“两报一刊”要积极发声,积极推动宪法精神、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会议还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正在开展的大调研活动进行了再部署。
机关党委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