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院)被评为“湖南省‘五五’普法依法治省先进单位”
发布时间:2016/5/10 10:17:32
2006年至2010年,我校(院)“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省人大的监督和校(院)委的带领下,认真落实全国、全省“五五”普法规划、决议,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在“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成绩突出,被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评为“湖南省‘五五’普法依法治省先进单位”,受到表彰。
特此报喜。
机关党委
201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