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研究生面授指纹考勤实施细则
为落实党校“规范办学、从严治校、从严施教、从严管理”的方针,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到课考勤规定》,决定对在职研究生面授实行指纹考勤,实施细则如下:
一、指纹考勤工作的管理。省院负责学员的指纹采集工作和面授考勤数据的管理;各学区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学员的指纹考勤签到和签退,实时统计和公布各班考勤情况,并在每次面授后的周一将考勤数据通过电子邮件上报省院。
二、指纹考勤后上课时间的调整。实施指纹考勤后上课时间调整为:上午统一为8:30-11:30,周六下午为14:00-17:00,周日下午为13:00-15:OO。
三、签到与签退的规定:
1、学员签到:
(1)上午8:00-11:00、周六下午12:30-16:30、周日下午12:30-14:30为签到时间;
(2)上午9:00-11:00、周六下午14:30-16:30、周日下午13:30-14:30内签到为迟到,扣考勤分;
(3)上午11:00以后、 周六下午16: 30以后、周日下午14:30以后签到无效,当次考勤为未签到。
2、学员签退:
(1)上午11:00-12:00、周六下午16:30-17:30、周日下午14:30-15:30为签退时间;
(2)上午11:00-11:30、周六下午16:30-17:00、周日下午14:30-15:00内签退为早退,扣考勤分;
(3)上午11:00以前、周六下午16:30以前、周日下午14:30以前签退无效,当次考勤计为未签退。
3、如果学员一次课的考勤只有签到而没有签退,或只有签退而没有签到,该次考勤按迟到或早退60分钟计算考勤分。
4、在一次考勤中,既无签到也无签退,该次考勤计零分。
5、一次考勤中,如果因停电而使指纹机考勤项目不全,班主任须作纸质考勤,并于课后上报省院,由省院做出相应处理。
四、考勤成绩的计算。学员考勤成绩的计算,按总考勤分(20分)X实际到课的总时间(分钟)/应到课的总时间(分钟)计算。
五、手工考勤。各班主任对本班学员的到课情况继续完整保留原手工考勤方式,并分课程分别统计学员各科考勤成绩,期末上报省院,作为指纹考勤数据的重要补充。
六、考勤结果的作用。省院期末考试前,将根据指纹考勤的统计结果,确定该学期总到课率低于60%的学员名单,并通知班主任复核,经核实的学员不得参加期末正考,只能参加缓考;确定该学期总到课低于40%的学员名单,并通知班主任复核,经核实的学员将被劝退或留级重修。平均到课率低于80%的学员,不得参加优秀学员和优秀班干部的评选;平均到课率低于70%的班级,不得参加先进班集体的评选。
七、对学员指纹考勤造假的处理。严禁学员在指纹考勤中的任何造假行为。省院将加强督查工作,发现学员指纹考勤造假,将取消该学员参加期末正考的资格,并通报全省。对情节特别严重的,作劝退处理,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将有关处分决定通报到学员所在单位。对有多人次考勤造假行为的学区、班级,将取消当年的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