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级攻读硕士学位 研究生中期筛选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经研究,决定于2016年9月5日至9月16日进行2014级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中期筛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中期筛选参照《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关于学位研究生中期筛选试行办法》(见附件)进行;
二、请各单位在9月16日前将《中共湖南省委党校硕士研究生中期筛选考核评定表》送研究生部学位办。
中期筛选是保证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是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坚持标准,严格要求,把该项工作做好。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
湖南行政学院研究生部
2016年9月5日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
关于学位研究生中期筛选试行办法
为了更好地调动学位研究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学风建设,提高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总则
1、实行中期筛选是提高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必要措施,筛选淘汰对研究生不是一种处分,而是对在培养过程中不符合培养目标,素质差的研究生的一种学籍处理。
2、研究生筛选考核内容,包括思想品德、课程学习和科研能力等方面。
3、研究生筛选考核安排在第四学期的5月上旬进行。个别平时学习成绩差、考试不能通过或论文答辩未通过者,不受此时间限制,应按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及时处理。
4、筛选考核应与学年总结和评优结合进行。
二、筛选考核内容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淘汰,终止其学籍。终止学籍的研究生已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和学分,且考试成绩合格,作肄业处理,发给肄业证书。
1、政治思想表现方面:
①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想严重,经教育无显著转变者。
②思想品质不好,个人主义严重,缺乏为国家、为人民而努力学习的思想,为了个人利益而损害集体利益和他人利益者。
③缺乏艰苦踏实的工作作风,经常不参加政治学习,公益劳动和集体活动,不遵守组织纪律者。
④严重违反法纪,受到记过以上处分(含记过)者。
2、课程学习方面:
①必修课程考试累计有两门不及格者。
②必修课程考试有1门不及格,且补考1次仍不及格者。
③课程考试累计3门不及格者。
④无特殊原因,研究生在第四学期末仍未完成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必修课程的学习及未完成总学分者。
⑤身体健康状况较差,不能坚持正常学习和科研论文工作者。
3.科研能力方面:
①中外文文献阅读量少,文献综述能力差或没有文献综述报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差,明显缺乏自学能力者。
②因自身能力差,或不听从指导教师的正确指导,拈轻怕重,预计不能完成学位论文写作者。
三、筛选考核程序
1、各教研部和研究生部党总支及导师负责进行政治思想表现方面的考核,并提出考核意见。
2、各教研部根据研究生部提供的研究生成绩登记表,进行学习成绩考察,提出考核意见。
3、各教研部负责研究生科研能力的考核,由教研部听取研究生个人汇报后,教研部主任和导师共同协商提出科研能力考核意见。
4、各教研部组织考核小组(应有指导教师和教研部主任参加),根据研究生政治思想表现、学习成绩、科研能力等三方面的有关材料,提出考核综合意见,报研究生部审批。
四、本试行办法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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