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日制研究生班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6/7/28 11:16:32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

2016年全日制研究生班招生简章

 

为培养和造就具有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强的无产阶级党性,忠实践行科学发展观、努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骨干和管理人才,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院)的办学条件与能力,经研究决定,2016年招收法学、公共管理、经济管理、文化管理、国学、及社会工作和管理专业全日制研究生班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一)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三)身心健康,无法定传染性疾病

(四)在职报考者须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报名日期与方式

(一)报名日期:2016年3月至2016年5月18日

(二)考生报考时需提交:(1)本人身份证;(2)一寸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两张

(三)报名地点: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研究生部(校综合大楼313房)

三、学 制

全日制脱产,学制两年

四、考试

(一)闭卷考试

(二)考试日期:2016年5月21日(星期六)至22日(星期日)

(三)考试地点: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教学楼15、24教室

五、复试

(一)复试时间一般在6月上旬进行

(二)复试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差额复试

(三)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者能否录取,以考生的总成绩名次为准。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其中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六、录取

经复试、体检、政审合格者,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和择优录取的原则,由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签发正式录取通知书。

七、学费和毕业待遇

学生每生全程缴纳17000元,其中学费14000元、住宿费2400元,教材费600元。学生工资、福利、医药费、生活补贴、学杂费等经费由原单位或定向单位承担。按照培养方案,完成规定的学业课程,经考试、考核合格,通过论文答辩,发给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全日制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按照中发[2000]10号文件和湘发[2000]23号文件以及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湘组[2003]33号文件规定,享受国民教育研究生班毕业生的待遇。

八、联系方式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2780216(办)

地    址:长沙市河西岳麓区白云路386号

联 系 人:孙霜霜  杨 勇

邮政编码:41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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